涉闖辦公室騷擾員工 Uber入稟禁制13人
社會
發布時間: 2016/07/13 14:04
最後更新: 2016/07/13 15:36
經營電召車服務程式的Uber(優步),指今年6月27至29日,有13人闖入Uber分別位於長沙灣及上環的辦事處,滋擾及恫嚇員工,意圖妨礙Uber的運作及損害其商譽。Uber入稟區域法院,要求法庭頒令禁止該13人及其相關人士進入Uber兩辦事處50米範圍內,以及禁止他們滋擾Uber員工等。
原告為UBER(ASIA)LIMITED,13名被告則分別為何炳權、吳兆健、何永昌、張順恒、謝偉方、吳兆輝、李浩平、張浩恒、李卓賢、羅仲銘、李恒基、王俊光及梁浩龍(均為譯音)。
早前有傳媒報導,今年6月有多名司機前往Uber位於長沙灣辦事處,追討「欠薪」共約30萬元,而Uber指以相關司機所接生意的車資,是由虛假的信用卡支付為由,拒絕向他們付款。